教务处是学校教学业务的主管机构,其主要职责包括:
1. 根据上级领导部门的指示和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参与学校教育发展规划,制定教学改革,教学工作计划及各项教学管理规定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审(呈)批各系设置、改造及调整。协助招生部门做好招生工作。
2. 审查、呈批各专业教师培训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各专业主要课程以及优秀的评选与建设。
3. 组织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活动,总结推广先进教学经验。组织优秀教师成果奖、优秀教材、讲义奖的评选和推广。指导技工教育研究所做好各项工作。
4. 组织教学工作评估和教学质量检查,深入教学第一线调查研究,协助各科解决教学中的问题,协调全校教学工作,提出改进教学质量的措施。做好教风、学风、考风的建设工作。
5. 负责全校教学任务下达、教室的分配调度、理论教学、技能教学和考试的安排及管理。指导鉴定站进行技能鉴定,负责实习基地的规划、建设以及短期培训等专用场地、设备的管理。
6. 负责全校教材的订购和供应工作,组织教材、讲义、教学参考书的编号、审定、印刷与交流工作。
7. 负责教学业务经费的预算及呈报,收集及整理各类教学文件,并做好归档工作。
8. 教师教学工作进行考核,做好教师外聘的相关工作。
9. 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