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校内摩托车、电动车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部门:
为搞好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整治校内一些摩托车快速、乱停、乱放的不良现象。为了防止车辆被盗和交通事故的发生,构建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特对校园摩托车、电动车管理作如下规定,希望广大师生遵照执行。
一、整治期间(四月十日至五月十日)保卫处、学生处组织人员对乱停、乱放、快速的摩托车进行强行锁车,教育放行。
二、凡无牌、无证的学生摩托车一律不准入校,对有牌、有证(摩托车行驶证)的学生,其摩托车一律停放在校门口左侧停车场。
三、对住校外职工来学校上课时,其摩托车停放位置的安排:
1号教学楼后面两边为第一停车场;2号实习楼前面,球场树荫下为第二停车场;汽车实训大楼前树荫下为第三停车场;3号单身教工宿舍前为第四停车场;5号学生宿楼后为第五停车场。
四、住校教职工及家属、子女的摩托车应停放在自已的摩托车房内,无车房的应将摩托车停放到学校指定的停车场,并整齐停放。
五、凡外来搭客二轮(三轮)摩托车不得擅自入校。
六、在校內所有机动车辆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0公里。
保卫处 学生处
二O一一年四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