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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技师学院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书
来源:Admin  发布时间:2011/4/27 12:16:17  浏览次数: 2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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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技师学院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积极开展“四个能力”建设活动,提高学院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保障校园稳定,维护学院教学秩序的顺利进行,特定本责任书:

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部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管理本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并纳入学院治安综合治理防控体系,认真贯彻执行学院消防安全管理的各项日常工作机制。

二、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严防影响人的生命及财产的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平安校园建设的顺利进行。

三、由执行消防监督的职能部门保卫处负责管理学院的义务消防队,在各部门岗位上起着消防骨干力量作用的消防管理人员,要定期接受市公安消防培训的有关部门进行培训,提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

四、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在日常防火检查中,对发现存在的火灾隐患要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向保卫处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并提出整改方案,对公安消防安全部门责令限期整改的,由保卫处消防安全管理人督促存在火灾隐患的部门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改,切实做到“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提高检查消防火灾隐患的能力。

五、平时,部门第一负责人要组织本部门人员学习和宣传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及消防安全知识,提高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提高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有效预防及减少火灾危害。

六、各部门人员要认真配合学院灭火和应急疏散指挥部,实施一年一次全校师生员工的紧急疏散演练,提高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切实做到“能火场逃生自救、会引导人员疏散”。

七、各部门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按消防安全要求做好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检查管理工作,对新使用的建筑构件或建筑材料的防火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符合消防安全规定,遵守学院《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师生员工用电安全。

八、保卫处负责对各部门的消防器材与设施统一配备、更换和维修,各部门的消防器材要有专人负责保管、定期检查,如发现问题要及时向保卫处消防安全管理人反映,由保卫处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监督,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任何人不准对消防器材与设施挪作他用、毁坏和擅自拆卸,严禁任何人擅自利用消火栓取水,如有特殊情况须经部门的第一责任人同意,并在用水后恢复原状,如有违反规定造成的损坏、遗失,要按价赔偿,影响救火造成危害的,要追究责任。

九、紧急时刻,由学院领导统一指挥,各部门人员要配合学院的组织领导启动和实施《湛江市高级技工学校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此信息在 2011/4/27 12:21:13 被重新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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