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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技师学院户口管理及外来暂住人囗的管理规定
来源:Admin  发布时间:2011/4/27 12:21:57  浏览次数: 2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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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技师学院户口管理

及外来暂住人囗的管理规定

 

一、 教职员工及新生入户到本校的手续由学校办公室具体执行,学生的集体户口由保卫处管理,不得外借。

二、 凡校外人员到本校探亲访友,需要留校住宿的,一律向保卫外申报。

⑴、 教职员工亲友(超过16岁)需在校住宿的超过3天,须向保卫处报告申报,并登记,超过3个月(含3个月)的人员一律持学校证明到当地派出所申报暂住证。

⑵、 学生的亲友原则上不能留宿校内

三、 由学校招聘的临时工由各用工部门向保卫处登记,并向当地派出所申报暂住证。

四、 凡来校内的暂住人员,一律遵守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并要服从保卫人员的检查。

 

 

      

                 湛江市技师学院保卫处

此信息在 2011/4/27 12:31:45 被重新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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