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技师学院户口管理
及外来暂住人囗的管理规定
一、 教职员工及新生入户到本校的手续由学校办公室具体执行,学生的集体户口由保卫处管理,不得外借。
二、 凡校外人员到本校探亲访友,需要留校住宿的,一律向保卫外申报。
⑴、 教职员工亲友(超过16岁)需在校住宿的超过3天,须向保卫处报告、申报,并登记,超过3个月(含3个月)的人员一律持学校证明到当地派出所申报暂住证。
⑵、 学生的亲友原则上不能留宿校内。
三、 由学校招聘的临时工由各用工部门向保卫处登记,并向当地派出所申报暂住证。
四、 凡来校内的暂住人员,一律遵守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并要服从保卫人员的检查。
湛江市技师学院保卫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