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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评选优秀班主任
来源:Admin  发布时间:2011/4/27 15:32:34  浏览次数: 2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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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评选优秀班主任
暨“十佳班主任”活动的决定
 
 
为深入贯彻落实校党委提出的“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内涵发展、高端带动,打造全国一流示范性技师院校”未来五年发展规划,进一步激励班主任在本职工作岗位上爱岗敬业,做好本职工作,经校党委研究决定,组织开展评选每学年度“优秀班主任”暨“十佳班主任”活动。
一、评选方法和条件
(一)由各系根据学年度班主任量化考核成绩,班主任年度考核得分=月考核得分的平均分×70%+班级学习成绩平均分×10%+系领导评分×20%。
(二)百分制的形式核算出班主任年度考核得分,并评定“优秀”、“良好”、“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级。“优秀”(85分以上)、“良好”(75-84分)、“称职”(60-74分)、“不称职”(60分以下)。
(三)各系按本系全部班级20%的比例评选优秀班主任,并在此基础上推选2名优秀班主任作为“十佳班主任”人选。评选条件:年度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的班主任才有资格参加优秀班主任的评选;“十佳班主任”人选必须是模范作用明显、班级学生“两率” (注册率、缴费率)高、班级学生平均成绩突出、学生违纪现象少的优秀班主任。
二、报批程序
由各系认真组织评选优秀班主任和推选2名“十佳班主任”人选报学生处审核后,由校办公室报校党委审批。
三、奖惩措施:
(一)学校对被评选的优秀班主任和“十佳班主任”,在每年教师节表彰大会上予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并对“十佳班主任”给予奖励600元,优秀班主任每人给予奖励300元(被评上“十佳”的班主任不重复奖励)。
(二)被评选为“十佳班主任”的, 每学年度由学校视情组织一次外出考察交流。
(三)班级发生重大违纪事件或安全责任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不得参加评选。对年度考核“不称职”的班主任,由该系主任和学生处分别对其进行谈话、告诫,责令其限期改正,如果班主任连续两年被评为“不称职”,则取消各种评先、评优、职称晋升资格,并不得再担任班主任。
望各系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评选,确实把责任心强,班级管理、宿舍管理、课堂管理等突出的班主任评选出来,并要以评选优秀班主任和“十佳班主任”为切入点,积极调动班主任工作的热情,进一步提升全校学生教育管理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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