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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09级非全日制学员回校上课及考证的安排
来源:Admin  发布时间:2011/7/19 16:34:05  浏览次数: 2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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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09级非全日制学员
回校上课及考证安排的通知
 
09级非全日制学员: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精神要求,现将2009级非全日制学员回校上课与技能等级考证工作安排如下:
      一、8月27、28日两天回校集中面授,主要是针对考证的复习、安排有关考证的时间、发 放有关考证资料等相关事项。
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学校不安排住宿和就餐。
      二、学员们回校前可在学校远程教育平台进行学习。具体见附件5《非全日制远程教学平台操作指引(学生用)》。
      三、学员回校须带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三张(A4纸)、黑白照片6张(大1寸)、以及相关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包括计算机技能等级证书)。
      四、学生处组织学员照毕业证照,每人10元(按省文件规定是20元),以便办理毕业证件。
      五、学员回校须按规定缴交技能等级证鉴定费。(具体见附件4《2009级非全日制各专业考证安排表》)
      六、对不按规定按时回校的学员,按自动放弃学籍处理。由学生处按相关规定注销学籍,如有特殊情况的学员必须向班主任提出请假批准后方可保留其学籍,才能继续完成学业。
      以上通知,请学员们按时回校,并互相转告!若不清楚,请与班主任联系!
祝学员们:学业有成!工作顺利!家庭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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