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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收缴团费、13级新生团员关系转接工作
来源:Admin  发布时间:2013/9/24 10:03:01  浏览次数: 2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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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团籍注册、收缴团费、13级新生团员

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

各系团委、各团支部:

团籍注册是对团员团籍的连续认定;收缴团费工作是加强团员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团员对自己组织应尽的义务,对团工作在经济上支持的表现;团员组织关系转接是团籍延续的一种方式,根据团章规定:团员由一个基层组织转移到另一个基层组织,必须及时办理团组织关系的转档”,每年新生入学、毕业生毕业都要进行团关系的转接。按照校党委提出的“立足产业办学,面前社会育人为宗旨”学校发展的总体要求,望各系团委各支部提高服务意识,根据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具体如下:

一、团籍注册工作

1、团员证注册工作由各院系团组织按要求自行办理。

2、各系团委在办理团员证注册时在团籍注册页“注册时间”栏填写“2013年9月”并加盖注册章

3、团员证注册工作由各系团委于9月25日前完成。

二、收缴团费工作

1.本次所收缴的团费起止时间为:2013年9月10日至2013年9月25日 

2.学生团员交纳团费的标准统一为每人每月0.5元。

3.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从成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应交纳党费,可不交纳团费,也可自愿交纳团费

4.凡在本次缴费期间发展为预备党员的,缴费月份为7月至党支部召开通表大会发展成为预备党员该月(含该月份)为止.

5.凡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团费的,按自行退团处理。

6.需要办理补办团员证的同学由团支书收集好相关资料(包括团员证上需要填写的相关个人信息和一张小一寸个人照片及团员证工本费5元/本),一起交至学校团委.

7.各系团委请将本系各班团支部收缴的团费数额以及现金于2013年9月25日(星期三)前交到校团委魏园园老师处。

三、2013级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1、按照四个“有利于”原则,要求2013级各班在本系团委和班主任指导下于9月25日前建立团支部;

2、2013级新生团组织关系转入手续由各系团委负责。

3、各系团委在办理团组织关系转入手续时,要根据新生本人团员证上注明的团组织关系转出记录进行转入工作,经审查无误后,在“组织关系转入”栏填写“XXXX年X月X日,组织关系转入”,同时加盖本校团委公章;

4、新生团组织关系转入加盖公章办理地点:校团委办公室

四、填报团员信息统计表

各系团委可以在校团委邮箱下载团员信息统计表(见附表1、2),以系团委、团支部为单位做好新、老生团员信息统计工作,统计截至时间为2013年9月25日。于9月27日前交至校团委。

 

 

 

共青团湛江市高级技工学校委员会

                         二O一三年九月十一日

 

此信息在 2013/9/24 10:14:27 被重新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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