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团委书记职责 |
来源:Admin 发布时间:2013/9/24 10:51:38 浏览次数: 16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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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根据团委职责范围,负责院团委的全面工作,主持召开团委会、团委扩大会,传达上级指示,研究并确定本院团的工作方针和任务,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团委工作的科学管理。 2、 贯彻执行院党委和上级的决议和指示,经常主动地向党委和上级团委反映情况,汇报并请示工作。 3、 制订每学年团的工作计划。 4、 注意调查研究,经常了解团员青年和学生的学习、生活和工作情况,掌握团员和学生的思想动态,组织开展思想教育活动。 5、 团结带领团委班子和各系团干部,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团的工作方法和途径,不断提高团干部的思想水平和工作能力,搞好理论研究,把握团工作的发展方向,不断改革和发展团的工作。 6、 抓好青年教职工团组织的建设,经常了解和分析青年教职工的思想状况,针对他们的特点,有计划、有重点地进行思想教育,协助做好师德建设。 7、 协助学院有关部门做好团干部的考察、选拔、配备和奖惩工作。 9、 负责组织开展推荐优秀团员入党的工作。 10、 负责全院团员奖惩工作,组织开展共青团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表彰工作和各项积极分子的评选工作。 11、 加强与上级团组织及各院校的联系,积极开展交流活动,扩大学院的影响,提高学院的知名度。 12、 负责组织指导青年团员和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13、 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努力完成团的工作任务和上级交办的有关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