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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校园网、示范专题网内容更新的通知
来源:Admin  发布时间:2013/9/28 17:32:37  浏览次数: 1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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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
      为了充分发挥校园网、示范校建设专题网的宣传阵地作用,借助信息化手段,促进部门管理工作模式创新,进一步打造和展示部门工作亮点,加大示范校建设的宣传力度和辐射效应,从整体上提高学校对外宣传辐射的及时性和有效性,根据9月16日校办公例会的要求及校长指示,现决定就加强校园网、示范校建设专题网内容更新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部门负责,专人落实。
      校园网内容更新情况由学校办公室负责监督。相关部门所负责的栏目如下:“学校概况”、“学院新闻”、“媒体关注”“通知通告”、“校务公开”、“校园掠影”、“学院远报”、“学校视频”等栏目由学校办公室负责更新。“管理机构”、“教学机构”由各部门及各系负责更新。“远程教育”、“网上图书馆”、 “教学科研”由教务处负责,网络中心、图书馆、督导办、教研所配合。“网上招生”由就业指导中心、招生办对应负责。“校园快讯”、“学生团体”由学校团委负责更新。“校企合作”由就业指导中心负责。
示范校专题网内容更新情况由示范办负责监督。同时,示范办负责“示范办—建设动态”、“通知通告”、“政策文件”、“建设简讯”、“建设剪影”等内容更新。项目组负责各组的“建设动态”。
各部门一把手是该部门网站内容跟新的负责人。各负责人要安排专门通讯员对部门在网站上的各类最新信息进行更新。具体管理后台及密码各部门的通讯员均知悉。若不知可联系示范办梁敏获取。学校网络中心负责校园网技术维护服务。示范办梁敏负责示范校专题网技术维护服务。
      二、及时更新,定期通报。
      各部门要在9月23日前将2013年以来的亮点工作、重大成绩尽快以图文并茂的形式上传至相关栏目。尤其是近一个月以来的最新动态上传。以后每次更新周期最好为一周,越短越好,视具体工作情况而定,一般不超过一个月。示范办将依据校长指示定期通报各部门更新情况。
      三、限时整改,力促完善。
      由于学校发展,某些职能部门如“基建办”、“财务中心”等未有列入校园网站,则由该部门于10月10日前向网络中心提出增加设置完毕。某些部门的栏目设置若需更改,可与网络中心联系修改完善。相关校内站点如“就业信息网”由就业中心根据《示范校建设新学期工作计划(示范办[2013]27)关于“建设就业信息资源平台”工作要求完善建设,在2014年1月正式运行。校内站点“阳光心理咨询室”由学校心理咨询室继续充实完善,发挥应有作用。网络中心可将本次网站内容更新工作纳入信息化建设实施方案,并根据学校资金及实际情况,不断将其扩容升级,力促完善。
      以上通知,请遵照执行。
 
 
                                                         学院办公室
                                                       二0一三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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