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主管校长的领导下,主持和开展保卫处各项行政业务工作,做好学校各项保卫安全工作。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各项法规、治安条例,执行公安机关下达的各项任务,制定实施校园治安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
2、制定年度保卫工作计划和保卫经费预算,并组织实施。
3、领导本部门工作人员和校警队工作,加强本部门内务工作管理,组织本部门人员进行政治和业务学习,组织评比,表彰奖励在保卫处工作中做出成绩的部门和个人。
4、加强学校各部门的工作联系,健全各项安全措施,做好“四防”工作。
5、做好指导校内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6、发生重大治安、刑事及灾害事件,处长应亲临现场,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参加处理工作并向领导汇报。
7、深入实际工作,开展调查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各种问题,关心同事生活,讲究工作方法,以身作则,不断提高自身政策理论水平。
8、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9、处长不在学校时由副处长主持全面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