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处是学校行政职能部门,在学校党委、校行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人才培养为中心,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目标,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不断加强学生管理,发挥管理育人作用,努力培养和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劳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一、负责组织、安排、督促、检查全校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政治学习。 二、负责调查了解全校学生的思想状况和动态,进行分析、研究和总结,及时向校领导汇报,并对学生工作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做好领导的参谋。 三、负责做好新生的入学教育和毕业生教育工作。 四、负责全校辅导员(班主任)的管理、培训、指导工作,发挥其在学生管理工作中的主导作用。 五、负责全校学生综合评定、各种奖学金评定和各类获奖学生的表彰工作。 六、根据《学生手册》的有关规定,负责调查、研究、处理学生中出现的各种违纪行为。 七、负责与各系、部、处、室等部门之间有关学生工作的联系与协调工作。 八、负责全校学生的“奖、贷、补、助、免”工作。 九、负责学生证、校徽、学生卡的发放与管理工作。 十、负责对全校学生的奖学金、奖励金、困补费、 岗位酬金、减免学费的审核和发放工作。 十一、负责校学生会的管理、指导工作。 十二、负责学生档案的管理、传递和学生保险及学生“劳动周”的管理组织工作。 十三、负责学生家长的来访和信访接待工作。 十四、协同校团委对学生“第二课堂”的指导工作。 十五、负责对校广播站的管理、指导工作。 十六、负责完成校党委、校行政和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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