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粤联发〔2013〕51号
关于开展2013年“南粤幸福活动周”
志愿服务主题活动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并顺德区团委、学联、志愿者联合会(青年志愿者协会、义工联),各高等院校团委、青年志愿者协会,省直团工委,省社会组织团工委:
按照2013年“南粤幸福活动周”的部署和安排,为倡导邻里和睦、助人为乐、奉献社会的幸福理念,团省委、省学联、省志愿者联合会决定联合开展“南粤幸福活动周”志愿服务主题活动,引导社会各界通过志愿服务方式积极参与社会建设、增进邻里和谐度和社区认同感。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粤志愿·粤幸福
二、活动时间
2013年9月29日启动,并在国庆期间开展。
三、组织机构
设立由团省委副书记任组长,由学校部、省青年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省直团工委、省社会组织团工委等部门负责人任成员的省级工作协调小组,负责活动的统筹、协调和指导工作。协调工作组办公室设在省志愿者联合会,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工作。各地市参照省的做法成立相应机构,负责本地区相关志愿服务工作的开展实施。
四、活动内容
活动期间,全省各级共青团组织和志愿者组织广泛动员各类公益志愿团队和广大志愿者,以困难群体、灾区群众以及青少年为重点服务群体,广泛开展温暖进社区、健康进农村、关爱进学校等志愿服务主题活动。
(一)“粤志愿·粤幸福”温暖进社区活动。各地级以上市要依托“稻草人计划”、“福彩育苗计划”、“南粤会亲”等品牌项目,为困难群体、青少年至少集中开展一次以安全宣讲、快乐陪伴、社区守护、能力提升、爱心捐赠等为主要内容的志愿服务活动;各县(市、区)、社区(街道)要发动党团员志愿者、行业志愿者、社会志愿者和学生志愿者等,依托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工疗站、社区志愿服务站等活动阵地,为空巢老人、残疾人(特别是残疾青少年)、“失独”家庭等至少开展一次志愿服务活动,为他们提供个性化帮扶和专业化服务。
(二)“粤志愿·粤幸福”健康进农村活动。各有关地市要结合2013年度“幸福广东·健康同行”的工作安排,组织市、县、镇青年医疗卫生志愿服务队深入扶贫村和受灾地区至少开展一次送医送药送健康活动,为当地村民和贫困群众提供“义诊体检、派送爱心药包、普及卫生健康知识、结对帮扶农村卫生站和帮助关爱困难群众”等服务,将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群众心中。珠三角地市可结合实际,组织医疗卫生志愿服务队赴受灾地区开展送医送药送温暖活动。
(三)“粤志愿·粤幸福”关爱进学校活动。根据全省朝阳行动的工作安排,各地要发动已结对的志愿者组织根据异地务工人员子女的实际需求,依托“七彩小屋”、“希望家园”、“幸福驿站”等服务阵地,以学业辅导、亲情陪伴、感受城市、自护教育、爱心捐赠为主要内容,集中开展一期“七彩课堂”志愿服务活动;各项目专员按照“一人一表”的要求,为结对的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学校制定志愿服务“七彩课表”,并通过微博进行集中展示。
五、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部署。“粤志愿·粤幸福”系列活动是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举措,是南粤幸福活动周的重要活动之一。各地各单位要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策划和组织相关活动,并于9月10日前报送工作方案和活动计划(详见附件2)。
2.全面发动,确保成效。各地各单位要坚持“多做雪中送炭,少做锦上添花”的原则,发动各类公益志愿组织和广大志愿者关爱、关心、关怀困难群体;要切实加强与文明办、民政等各有关单位的沟通与合作,整合利用已有的各种志愿服务项目、阵地和队伍,引导社会各界关注、支持和参与系列活动。
3.注重宣传,营造氛围。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广泛宣传活动开展情况,注重培树先进典型、挖掘感人事迹,大力营造志愿服务“人人能为、时时能为、处处能为”的社会氛围。
各地各单位于10月20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详见附件3)和工作总结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广东省青年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
联 系 人:黎业辉,陈佩瑶
联系电话:020-83861999,020-83869668(传真)
电子邮箱:gd_zyz@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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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志愿者联合会
2013年8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