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十三届校园文化艺术节的通知
各系、部、处、室、班级:
2012年是我校二五规划进取年,在学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全校师生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产业办学,面向社会育人,全情投入创建“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热潮中。为检验我校素质教育成果,推进校园特色文化建设,打造校园文化精品,营造校园文化氛围,进一步发挥校园文化的育人、塑人功能,以先进文化凝聚和引领广大青年学生投入国家职教示范学校建设,校团委决定举办第十三届校园文化艺术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喜迎十八大、创品牌校园文化、展锦绣青春年华、创建国家示范学校。
二、活动时间:2012年11至12月
三、活动内容:文体活动、才艺展示
四、主办单位:校团委、学生处
五、组织机构:
1、组委会:
主 任:于锦杰
副主任:陈 桐、孙建平、罗 斌、廖 振
委 员:张海强、李淑霞、万方舜、崔永兵、吕创新、李太胜、陈堪权、杨红强、杨光生、陈学军、林 清、朱同庆、宁子戈。
2、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校团委
主 任:张海强 副主任:李淑霞、李晓东
3、组委会下设工作小组:
协调组:组长:张海强 组员:各系学生管理副主任、学生会
宣传组:组长:李淑霞 组员:各系团委书记、学生会、社团部
后勤组:组长:崔永兵 组员:总务处成员、学生会后勤部成员
六、组织工作办法和要求
1、本届活动分为校级主题活动和系、部活动两类。校级主题活动是指由校团委、学生处举办的活动。系、部活动是指由系团委、或各学团组织举办的活动。
2、各系部举办的活动,须经校团委审批同意。该类活动要求主题鲜明、有规模、上层次、出精品。校团委将根据活动的策划、实施情况和效果,拨付部分经费支持(主要用于购置奖品)。
3、各系要根据本届文化艺术节通知要求,制定与实施好本系文艺活动方案,在校园内努力营造良好的文化艺术氛围,充分挖掘学生的潜力,调动广大同学积极性在文化艺术活动中陶冶情操。
4、承办单位要制定好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活动的全过程,保证活动的效果和质量,同时,活动中要强化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制,确保各项活动的顺利进行。
5、在校的各班级要积极参与,认真组织,在人力物力给以支持,创造条件给学生发挥才艺,挖掘举荐文艺人才,为校园文化建设做贡献。经审查发现没有参与或应付了事的班级取消本年度先进集体评选,对于积极参与获奖的班级或个人,在本年度的评优将优先考虑。
6、所有的比赛项要充分体现“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所邀请的评委要经组委会批准。
7、校园文化艺术节是一项涉及所有系(部)和广大同学的系统工程,也是对各系部、班级组织协调管理水平的大检阅。希望各系团委组织专门力量,认真落实通知精神,按时、保质、保量地做好此项工作。
七、表彰奖励:
1、最佳承办单位奖3名(考评各系所承办活动的组织筹备、赛场效果等方面,最后由组织机构成员投票选出最佳承办单位奖)。
2、以班为单位,设置“文化艺术节优秀组织奖”若干名,授予锦旗,并予以一定的物质奖励。
3、表彰一批在文化艺术节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授予文艺积极分子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和物质奖励。
4、各项比赛获奖的班级或个人,授予荣誉证书和物质奖励。
八、各项活动实施方案见附件1,活动安排表见附件2,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共青团湛江市高级技工学校委员会
湛江市高级技工学校学生处
二O一二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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